各位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校园的建设,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学习型集体、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田中各工会小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集体,教工家庭,教工个人。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1.“学习型集体、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个人”评选活动按照自愿申报、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2.申报对象须撰写不少于300字的事迹材料,填写在申报表的相应栏目内。
3.请申报者将填写好的申报表于
三、表彰奖励
本次评选,将评出“学习型集体、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个人”各若干名。在2009迎新活动大会上由校领导宣布评选结果,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田中党委、校长室、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