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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教师外出培训报销细则
发布时间:2008-10-20   点击:   来源:   录入者:



为加强财经管理,规范学校一些报销费用和标准,使各项报销做到有章可依,特制订本细则。
一、预支费用:
1、教师因长途或长时间公务外出需要大量费用(    元以上),可办理借支手续兑取现金;
2、出纳预支差旅费需审核借单,即出差人填写正式借单并有校长(法人)的签审意见;
3、出差人回校后,应迅速(三日内)、细致填好差旅单,并找相应领导审签,及时到财务室报销;否则,借支的费用从当月工资开始扣回。
二、有关标准:
1、在途补助标准:本省的每人每日补助   元,本市范围内每人每天补助  元本市城区内不予补助。
2、住宿费报销标准:因公外出当天不能赶回可报销住宿费,原则上省内(含省城)每人每天不超过   元,省外每人每天不超过    元;
3、车费报销标准:本市城区范围内办事一律不报销车费;超过城区范围办公可报往返长途车费一趟(不含飞机票和卧铺票)。所处城区内应以乘座公汽为主,原则上不报销的士费用,特殊情况需座的士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三日内的公务,每日限报   元;一周内的公务,每日限报   元,一周以上的公务每月(每次)限报   元。
4、请车标准:因公外出原则上乘座公共汽车,因急事或有大量货物拖运需请车的,事先须报经校长审批,回校后及时报销车费。凡带车出差的,必须当天赶回。
5、进餐标准:因公外出带车必须当天返回,每天进餐费用按   元/人报销(不再享受在途补助);凡超过一天的只享受在途补助标准;特殊情况在外需请客的,应事先请示校长,否则不予报销。
6、会务费报销标准:会务费报销应以相应会议通知为依据,数额较大的应有相应附件(会议安排,其它会务说明资料)才可申请签报。会务资料限与会议直接相关,指令性资料或图书光盘等,其它一切与会公无关的不予报销。会议期间不报销进餐费(可享受在途补助);
7、函授培训标准:因公需要外出培训、函授学习,应持有关通知找学校领导签审(规定时间、地点、人数),并按函授资料费每学年   元/人,培训费报销50%,车费每期往返一次,期内补助,   元/天,住宿费,   元/天标准报销。
8、带队报销标准:带领学生在外长时间培训学习,带队教师可按下列标准报销。车费:每周一次往返长途车费;住宿:每天不超过   元;补助:按在途补助标准执行,不再报销进餐及的士费。
三、报销程序:
1、每次出差后应及时报帐,最迟不得超过3天,如有借支应一次结清,每张报销单上应有经手人、分管人及校长签字。
2、差旅单上只能填写长途车费、市内(指所出差的的城市)公汽费、在途补助、住宿费及少量的会务费(含与会务直接相关的资料)。
3、不能按要求填写办理差旅单或超标准申报的,财务上应予拒报或当面改写实报金额。

常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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