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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七届中小学网络读书活动获奖作品
发布时间:2015-12-07   点击:   来源:   录入者:管理员

法治护航,快乐成长

法者,天下之仪也。

读《诸子文选》有感         金奖作品  凌倩莹

近来偷得几分闲暇捧来一本《诸子文选》慢慢地读。先秦时期先哲们思想碰撞之激烈、锋芒之盛简直让人移不开眼。突然地,一句“法者,天下之仪也”出现在眼前。就在这么一个瞬间直击心灵,好一个天下!宇宙星辰在眼前浮现,然后以一种不容忽视的姿态告诉世人七字真言。不由浮想联翩。

《孟子·告子上》中曾提到“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意思是说出色的木匠指教人的时候,一定要遵循规矩,学生也一定要遵循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从小时候这句话就一直回响在耳边。这种规矩的意识在我们的脑海里经过时间的积淀就成了我们立身处世的法则。它无形却胜似有形,无时不刻地以它独特的方式默默影响着我们的衣、食、住、行。

《老子·十二章》中有这么一句话“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无味令人口爽,驰聘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对此多少人只是摇头哀叹一句“人心不足,欲壑难填。”然而是否有人坐下来认真地去思考,探究其本质?在我看来,这种现象的发生无非是因为缺少一种节制。而节制则就是一种对于法则的敬畏。至此恍然,但是千百年来领悟其道理的人不在少数,为何这种沉沦声色之现象依旧层出不穷?沉默良久,于是高呼法治。

推究历史对法则的敬畏贯穿了始末,不论是原始社会对自然法则的崇拜,又或是封建社会中对皇权中的敬畏,对生老病死的喟叹。似乎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但是在如今,这种敬畏似乎并没有随着文明的演进而得以发展,反而有一种历史在倒退之错觉。只让人摸不着头脑,心生茫然。《论语·为政》整理到这句话“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有耻且格。”讲的道理很简单:如果纯粹依法治国,只能使百姓循规蹈矩,但是心中缺乏自我修养的意识;而德治可以弥补这个缺陷,道德修养的培养会使百姓懂得礼节和道义,从而进行自我修正。现代社会高呼着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同时是否准确把握了两者之间的比重。那种发自内心的对法则的敬畏与尊重不是冷冰冰的条例所能传达的。

法治的背后是公平和正义。古埃及传说中的“审判之秤”蕴含着的就是这种思想。他们认为人的灵魂会因自己的善恶改变质量。因此,他们在自己生命的旅途之中努力施以善行,在潜移默化之中让灵魂得以高飞。他们始终相信这种法则的公正性。这种单纯的信仰可能无法被文明社会的人所理解,然而正是这种思想与憧憬创造了一个令人赞叹的伟大文明。

我们需要遵循法则,这并不是一个无意义的口号,而是基于现实的正确论断。很多时候其实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已经遵循了无声的法则,但也因此主流社会默而不宣,于是我们习以为常。这点令人欣喜。但是时下人们却总是为着媒体所报道的,抑或是自己亲眼所见的维权经历感到或惊讶、或称许。沉默不是法则,那些能站出来的人才是触碰到法则实质的智者。也因这些举动社会在不断向前。我相信,终有一天为着维护法则而毅然站立的行为会让我们像是呼吸着的空气一样自然。到那时我们一定会生活在更加蔚蓝的天空之下,享受着晚风清凉,笑看云展云舒。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韩旭东

 

一民之轨莫如法——读《三字经》有感

金奖作品   李 贝

 

常言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自古以来,国有国法,家有家法,而法律便是约束公民行为准则,营造社会和谐氛围的规矩,所以我们更应该要遵守法律,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字经》是我国的传统启蒙教材,它的核心思想包括了“仁,义,诚,敬,孝”。也正是现如今我们需要遵循的一些法律准则。《三字经》用一些浅显易懂的故事告诉我们深刻的法律道德。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讲的是孟子母亲为孟子有个好的学习环境所做的事情。很多初为人父人母的人常常会说:“当成为了一名母亲或父亲,便会感觉到肩上的责任。是的,在子女未长大之前,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遵守法律抚养教育孩子,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义务,但有些人却随意抛弃孩子,让他得不到应有的积极向上的成长,甚至虐待他们,应收到人民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但同时“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孝顺父母也是每个人都履行和效仿的,这是法律的责任更是一种道德回报。“道孝悌,次见闻。”人生在世,守务孝,莫大于孝悌。爱的教育固然必不可少,但明文规定也固然重要,它能帮助更好的做好自己该做的,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城市,如果没有法律,将会变成什么样?一定会是社会混乱,事故频发,战争纷乱。这必定不会是我们想要的。“三纲者,君臣义”正如《三字经》中所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遵守三个准则。君王与臣子言行要合乎义理,正如:“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亲。”所有人都要以仁,义,礼,智,信这五种不变的法则作为做人处事的标准,社会才会永葆和谐。这些都需要法律来保护,每个人都应遵守法律,不怠慢疏忽它,在我们心中有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而另一盏便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指路的航标。

柏拉图说过:“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便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它的公平和威严,将会散布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让犯罪分子们心惊胆战,让浪子回头,重新做人,说陌生,可能我们很多人会觉得法律遥不可及,不可触摸,但事实却是,法律就在你我身边。法律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是一个社会和谐杆秤。现如今,青少年犯罪比例很大,这不该有这个趋向,我们应让法律当我们的护航者,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也许有人会说,这样条条框框的法律会像沉重的枷锁束缚了自由自在的灵魂,无拘无束的生活。但是,不得不说正是因为这些法律的约束,才让社会更加的和谐。让我们的安全多一份保障,正是因为法律,交通才能井井有条,生活才会安安稳稳,法律是道德底线,在法律范围内,我们仍能自由自在的奔跑,但不会有绝对自由,这样的自由自在只会让更多的人失去自由。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

伯莱索说过:“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一民之轨莫如法,法律永远督促我们,让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韩旭东

 

 

 

 

 

 

 

 

 

 

 

 

 

 

 

 

 

 

法治安邦

读《颜氏家训》有感     银奖作品   王一丹

    张居正曾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所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法是一种行为规则,也可以是一个人的处事原则。也是一个家族家风的日常体现。南北朝的颜之推由于父母去世,兄长“有仁无威,导示不切”,使他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俗世中陶染,养成一些坏毛病,成人以后想改也难。颜之推结合亲身经历与古训,编写了《颜氏家训》,教导子孙养成良好的习惯,有正确的处事原则,用对的“法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和内心。该书述立身治家之法,辨正时俗之谬的现世精神使历代学者对该书推崇备至,并视之为垂训子孙以及家庭教育的典范。通读《颜氏家训》,虽没有明确教育子孙后辈遵纪守法,但通过对一些日常行为的训导,可以体现出前人对后人做事规范的要求、对善恶的区分。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风也是孩子成长、做事潜移默化的因子。如果每家每户都有此家风、人人均在此家风熏陶下成长,那么家庭和谐、社会安定就不是一件天大的难事了。

《礼记》有云:“先王之为乐也,法治。”法治是家风,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良好的家风与社会风气能推动法治的建设。春秋战国时期,赵国一个收田租的小官赵奢到平原君赵胜家去收租税,他的家人拒不肯交。赵奢依法处置,杀死了平原君家中的管事人员。平原君怒不可扼,想要报仇雪恨,赵奢答道,平原君贵为公子,却纵容家人犯法,造成法纪削弱,法纪削弱国家也会削弱,别国若有侵犯,则赵国便会无力抵挡。只有他自己遵纪守法,其他国家才不会小看赵国,不轻举妄动。平原君认为赵奢很公正贤明,便介绍给赵王,让他担任管理国家赋税的官职,从此国家赋税征收顺利,人民富足而国库充实。                  

波萨尼亚曾说过,法律应对人有权威,而不是人对法律有权威。法治的意义在于客观公正,它没有人治的感情,更是鲜有人治的错误。巴格达冤狱墙上政治犯们带血的留言,张志新被割断的喉管丝丝冒出的血沫,残酷地证明了没有法治的社会,是何等的黑暗。

法治应该给善良的人以自由,而给凶恶的人以制约。法治是一把钢刀,钢刀虽利,但不斩无罪之人。法治最强有力的地方在于它的必行性,没有人会阻挡它的前行。就像贝卡利尔所说,“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行性。”

要让法治安邦,法律不仅要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制定出来,还应当在立法,修法时注重民生民向。食品安全法保障的是“舌尖上的安全”;大气污染防治法或许能让人少吸入一点PM2.5;而一部细致入微的广告法,既可以换来荧屏的耳根清净,也能让广告更称职地成为“消费向导”。充分关注民意,直面问题的法规,才是与时俱进、行之有效的法律。充分体现了民意的法律,才能释放出更多民生的红利,建成一个法治的社会。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民众当然需要遵守法律,但民众更可以运用法律来约束官员的权力,抵制官员对他们的权利和利益的侵害与剥夺。法治意味着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就是温家宝总理所说的“治国者必先受制于法。”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理解为一切个人和政府都在法律之下平等。

“法”是一个人应该遵守强制性规则,而“法治”则是一个国家的良好的运行的手段。法治的社会是公正的,权威的,它不仅是针对广大民众,同时也针对各类社会机构和政府部门,一个国家只有通过真正的法治,才能保持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国家才能持续发展。才能真正做到“法治安邦”。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韩旭东

     

 

 

 

 

 

 

 

 

 

 

 

 

 

 

法治护航

——读《西窗法雨》有感

银奖作品  

  《西窗法雨》是刘星先生的代表作,全书以亲切、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给中国人以法律观念上的启蒙,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说起法治,首先让我们想到的就是法律。这在中国传统文学中也有所体现。《管子·禁藏》中说:“法者,天下之仪也。”大概意思就是,法,是天下万事万物必须遵守的规范。尽管时光荏苒,关于法治的真谛在今日仍然熠熠生辉。

  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漂泊不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在迷路时给予我们指引与前进的力量。在浩浩荡荡的历史长河中,大有守护法律的豪杰们。孔明挥泪斩马谡,包拯忍痛铡亲侄。印尼总统女儿卡西扬在公务员考试中落选,总统佐科威认为即使是总统的女儿也不能享有特权。他们是时代守法的楷模,是法律的捍卫者。

  在电视剧《特警力量》中,魔鬼教官对他所带的新生如是说:“我们的目的不是杀戮,而是止杀。我们是法律的捍卫者,而不是破坏者。”其实,捍卫法律远远不止是这一个小群体的责任,它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履行的责任。在维护法律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做的就是自己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如果法律没有约束力,那么再完备的法律也只能成为一纸空文,失去了它原有的价值。在我们约束自己的时候,更不要忘了敦促他人来遵守法律。当你主动停在红灯前,看见他人匆匆而行,你是否会上前拉他一把,劝告他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当你遇上凑够一队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你是否会忘记自己的原则而随波逐流。法律就是这样在无形之中渗透在我们生活的点滴之中。

  或许有人会说,法律是这么空泛的概念,对于我们没有踏进社会的青少年学生有什么现实意义。除了根本大法《宪法》以外,还有许多涉及方方面面的子法。在这之中有专门制定来保护青少年学生的,最典型的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人犯罪法》。

  虽然十七八岁的我们将步入成年人的行列,但我们毕竟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人,心智与性格并没有成年人那么成熟,在这个特殊的年龄段更需要法律的约束。再者,青少年学生是八九点钟的太阳,寄寓着家庭、国家与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在我们人生的起始点,我们必须为自己负责,然后才能一步一步努力成为国家的栋梁。几年前,说起90后,大家似乎对这个年龄段的人没什么好印象,无非就是由于这一代年轻人没有好好约束自己,对法律熟视无睹,我行我素,怎么个性怎么来,做事不计后果,以至于对自己的一生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痕。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身边充斥的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个性,却也越来越放纵。我们每天都在接触法律,我们也了解法律,却越来越不把它当回事。对此我们应该增强法治观念,不仅要学好法律,更要用好它,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是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法治是我们成长路上保驾护航、指引方向的那艘船,没有它,我们不仅会迷失方向,还会永远到达不了自己梦想的彼岸。法治护航,我们才能健康快乐成长。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韩旭东

 

 

 

 

 

 

 

 

 

 

 

 

自由与规则

                                           ————读《自由在高处》有感

                           银奖作品     霍 冲

      《自由在高处》这本书作者通过许多角度来阐述了对目前中国存在的很多奇怪现象的看法。整本书一共分为三个部分:面包与玫瑰、自救与自由、演讲与独白。作者的语言不仅通俗易懂而且幽默风趣,他对独特的方式对我们在生活中觉得习以为常的事情进行评论、分析,从而揭露被一件事情的本质,然后引发出自己对于自由的思考。

         这本书概括起来,它教会了你三件事情。第一,帮你认识到生活中种种困住你的枷锁。第二,帮你从这些枷锁中解脱出来,即使暂时不可能帮你挣脱枷锁,也至少能让你带着枷锁没有顾虑地快乐生活。第三,帮你领悟到自由思想的愉悦。但可悲的是,我们很多人已经习惯了枷锁,意识不到它的存在。就如作者在书中引用的《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台词:“这些高墙很有意思,起初你恨它;时间够长之后,你开始依赖它。

         每一个人都需要自由,每一个人也都渴望自由。我们快乐地生活着,在学校、家里,在老师、家人的关心下幸福地成长。同时,我们也被束缚着,被各种规章制度束缚着。我们许多同学都认为学校的规矩太多,从早到晚都让人没有自由,可如果认真考虑过,任何规则或是规矩都不是为了限制某一个人的自由,而是为了每一个人。我们学校也有自己的校规,学生每天除了体育课必须一直佩带胸卡。每天早晨进校门时,都有同学站在校门口执勤,检查你是否佩带胸卡。课间也有人来巡查。虽然很多人对这一制度很不理解,但学校这么做也有它自己的想法吧。学校的这个规矩是想提醒你,你的身份是一个学生,在学校里,做什么事,说什么话,都应该与学生这个身份相吻合。

         生活中还有许多你无能为力的地方,存在着许多你不喜欢的规章制度,但你又必须要去遵守。作者对这种情况就有着自己的理解。作者在书里说:“改变不了大环境,就改变小环境,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你不能决定太阳几点升起,但可以决定自己几点起床。”

         自由也可以联系到国家和法治。一个国家的自由未必是这个国家里每一个公民的自由。但是如果每一个公民自由了,那么这个国家也就自由了。作者在《死刑是个笑话》这一文章里说:“国家是否有权力要求拿一个人的生命为社会背书,死刑犯又在多大程度上做了公共秩序的替罪羊。如果这种功利主义可以流行,而不考虑人类应该有的价值,那么是否可以恢复历史上的罪行。如果凌迟可以使501个人免于被潜在的杀人犯杀害,是否就可以恢复凌迟呢?”作者认为死刑是一个笑话,死刑缩短人类的生命与自由。他认为废除死刑不一定是件坏事。如果能用语言,情感去教化,为什么要判以死刑呢?当法律是死的,但事情本身是活的。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自由地处理事情,从根本上解决事情,那样可能效果会好一些。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只有在遵守法律,制度等约束才能实现最大的自由。有了束缚,火车才不会离开铁轨;有了束缚,树木才会长大成材······自由在高处,看上去遥不可及,需要我们去仰望,但是这也是一个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让我们挣脱枷锁,去追求真正的自由吧!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沈 迪

 

 

 

 

 

 

 

 

 

 

 

 

 

 

 

敬畏法律

——读《明镜高悬:中国法律文化的多位观照》有感

                             银奖作品  胡寅英   

在《明镜高悬:中国法律文化的多位观照》中,作者通过“核心观念”、“器物与图像”、‘’档案虚构“、”人物与制度“、”诗与小说“五个部分对我国古代法律制度进行了探究和考察,作者的所谓的一时”心血来潮“使我们对中国法律产生了生动而又深刻的认识。

德国著名思想家康德说过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自我的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它们一个是我们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律。”头顶上的星空浩瀚无穷,它象征着客观存在的自然,不可违逆的自然规律;心中的道德法律则是维系社会安定的重要防线。由此可见,对法律应常怀敬畏之心。

从古至今国人都是有敬畏之心的,中国人的世界中,值得敬畏的,无非是强压人一头的、有用的东西。什么是有用的呢?不外乎钱和权。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即有理。钱和权使人活的逍遥自在,在法度之外的世界里畅游。当然了,也有我们不敬的钱和权。前提是,这些东西离我们足够遥远,八竿子打不着。比如说古时候天高皇帝远,强龙难压地头蛇。

西周时期的宗法制一直延续下来,儒学的正统地位织造了一个人治的社会,血缘和人情相互缠绕,织就了一个泱泱大国。但这些伦理纲常也好似一条条锁链,捆绑束缚在这有限的天圆地方之内,赢得了人们的敬畏。“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这样牢靠的血缘和人情似乎又有些脆弱,但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值得虔诚地敬畏呢。对于制度和规则,我们往往制定的多,遵守的少,漠视的多,敬畏的少,空喊口号远多过于付诸行动。

规则和制度,不过是用来约束别人的,与自己无关。这就是今人对于法律的态度。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他们坐拥方寸之地,目空一切,妄自尊大以为这个世界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无知者在自以为举重若轻的狂妄下走向无畏。

无知者无畏并不可耻,可耻的是有些人行短才高,恣荡卑鄙。曾在韩寒的书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权力大于你所捍卫的权利。”如若“我们”誓死捍卫与追求的,恰巧是“你们”随意玩弄甚至践踏与脚底的,这未免太过伤人。法律存在的意义并不是把人民关在笼子里耍猴戏给笼子的饲养员看。而伏尔泰的另一句话就说的很好:“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制定法律、管理社会的人首先应当敬畏法律。法律并不是用来谋取利益、作奸犯科的工具,而是追求平等、伸张正义的途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而今又有多少弄权者受到惩处?将权力关进笼子,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的效力。杀鸡儆猴,又可以增强人们对法律的敬畏之意。

俗语有言:“法不责众。”众人都正大光明逾越法律,其因有二。一是因为法律不近人情、不贴民意;二则是因为人多势众。这第二种也不过是倚着“法不责众”四个字而任性胡为。民众都已失敬畏之心,这个“众”也不妨责一责,只不过要选择相对温和的方法。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树立法制观念,才能更好地增强人们的敬畏之心。

对法度心存敬畏,才能更好地营造法治氛围。继而使人们于这社会中“蓬生麻中,不扶而直”。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韩旭东

 

 

 

万事都有自己的自然法则,人也如是。法律保护我们绚烂成长

生若夏花

                        ---------读《生如夏花》有感

 

   “日出日落,夏花只一季,日落日出,附近花开一片,但已非昨日之花。然,艳丽不改。”

    生如夏花,如夏花般绚烂?如夏花般芳香?抑或是如夏花般惹人怜爱?

又见夏季,蝉声陪伴着夕阳缓缓为这世界镀上浅浅的金,那路边的野花,晚风中摇曳的枝头或粉或白的花,那搁在窗台上被人遗忘的花,无一不在阵阵微风中轻轻地晃动着,骄傲地展现着它们的美丽,偶尔会有几阵风调皮地带走几片娇嫩的花瓣,将它们吹上这城市的上空,与夕阳一起,缓缓落下------

夏天的花,就是这样充满生机以绚烂多彩,不经意就让人看得痴迷,忍不住想要去触碰那些美好,无论是手中花瓣柔嫩的触感,还是指尖的芳香,仿佛想要留下些什么。

如果能一直开着就好了,不禁有些贪婪地这么想着。

然而,明明是这样有生命力的夏日之花,却总有凋落的一日。为什么呢?明明那样充满生机,明明昨日还明艳照人,为什么却一夜之间就凋落殆尽?

这,是大自然的法则。

所有的花都被这无形的法则所约束着,所以才舍得谢去花朵,长出果实。

若人生如花,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被什么约束着呢?

人是贪婪的,我也曾想过花儿是不是如果被精心照料就不会谢了呢?于是我每天为我的花浇水,为了能得到更多阳光而将它搬来搬去,但这一切并没能阻止它的凋谢,但让我欣慰的是它谢得比别的花晚。然后,有一天晚上忽然刮起风,我跑进阳台要把它搬进来,却发现花已经被风吹折了,耷拉着脑袋,颇为可怜。

我一个小小的贪心,害死了一株花。

但有更多的人,是比我要更加贪心的,他们想要的并不只是想留住一朵花的花期,而是更多更多比这要多千倍万倍的东西。他们中有的人的心就像无底洞,无论得到了多少却总在喊饿,但他们却忘记了,人也是有自己的法则的。是啊,像花一样,人的法则是法律,就像大自然的法则不会错过任何一朵违反了它的花朵,法律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反了它的人。

没有法则约束的花儿是无法结出果实继续成长的。尽管许多人都明白这个道理,然而,世界上却总存在着一些想要延长自己花期,无视法则的人。就如同这本《生如夏花》中的那个将自己比作被母亲关在笼中的小鸟,埋怨母亲的那个小男孩一般,熟不知一旦飞出了这坚硬的铁笼,稚嫩的小鸟只会因适应不了外界环境而死去。若人是那只小鸟,那么法律便是那坚硬的牢笼,它最根本的目的并不是限制你,而是保护你不受伤害。

法律是人研究出来约束自己的东西。它是花朵生生不息的保障,是悬崖马身上的缰绳,越过它,便是狂风,便是暴雨,是深不见底的悬崖。

彩蝶在花间翩翩起舞,夏日的阳光仍明媚而灿烂,也许想到这样美丽的景色凋零会让你有些伤感,但请坚信明年的花儿仍会如现在一般光彩夺目,只要自然的法则仍在不停转动,终会有再相见的一天。

使生如夏花般绚烂。

银奖作品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从泰戈尔诗看法制知识          铜奖作品 吴嘉烜

初读泰戈尔,简单、纯朴,“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淡雅如珍珠般闪耀出智慧之光。而今再读,才发现韵味不仅如此。

正如那句“不要因为你自己没有胃口而去责备你的食物”,我们或多或少对这个世界有些抱怨,玩游戏输了,怪游戏规则太严;工作上不顺心了,怪领导要求太高;也许有的人犯罪后,还在埋怨法律为何如此严苛!在我看来,根本没有埋怨的必要,为什么不从自己身上寻找原因呢?如今我们是法制社会,法律是至高无上的,这个社会需要严厉的法律来约束我们。若是少了这些约束,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如果降低标准,姑息放纵,世界又将会变成什么样?唯有这样的法律,以其独特的准则要求着我们,社会才会更加稳定地发展下去。如果不小心触及了,我们只有自我反省自己的过失,才能不断完善自己,不断进步。所以不要因为自己的错误而去责备法律的严厉。

“光明如一个裸体的孩子,快快活活的在绿叶当中游戏,它不知道人是会欺诈的”。每个人都追求光明,光明也本是如此简单纯粹的东西,可是也许是过于急躁的寻找,也许是强烈的好奇,原本简单的寻找之路在一次次欺骗中变得尤为艰难,其中不乏道德沦丧、违法之举。光明躲入了茂密的丛林,留下一片乌烟,在黑暗中却无法辨别它的方向。突破了底线,光明自然藏入最深处,因为它见证了这个无序混乱的社会,这个底线就是法律。总是不明白,为什么人与人之间要有那么多谎言,我们都不过是单纯地在追逐着光明,为何不能像孩子一般带着那颗简单的敬畏之心,遵循着法律,追逐着?一定要让世界变得乌烟瘴气、黑暗无比时,才会觉悟光明已离你远去了吗?带着最基本的心,守着最基本的法,那就够了。

“错误经不起失败,但真理不怕失败”。法律也不是一天完成的,经过数年数月数日的积淀、改进、删减,才能有今天这样一套完备的体系。在这过程中,一定有许多失败、错误,但这些都会随时光的消逝而消逝,留下了经过时间检验的真理。它就像一束光,指导人们的行为,做正确的事,走正确的路。假使走上了错误的路,它也会及时拦住你,敲响警钟,回到那条最初的路。

“在这喧哗的波涛起伏的海中,我渴望着咏歌之鸟”。在这茫茫的尘世中,我们该做些什么?我们都应该成为那“咏歌之鸟”。法制社会的构建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而我们更应该从身边做起,做那“咏歌之鸟”,做起大家的榜样。我们不应该随着茫茫人海随波逐流,而更应该有自己的想法,要有一双分辨黑白的眼睛,去辨别自己想做的事情,循着自己的内心去做。正如我们知道法律是需要我们一起维护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为了维护它而尽自己的一份力。纵使知道自己的能力微不足道,但若无“咏歌之鸟”,世界将一成不变。我们要用自己的力量去带动更多的人,为了我们的法制社会,也为了每一个人能快乐成长尽一份力。

再次品读泰戈尔诗,竟与我们的法制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实,不管我们身处什么样的时代,什么样的社会,总是要为它做些什么。正如在这样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品味历史,展望未来,奉献自己,用法律护航,快乐成长。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韩旭东

               阳光下成长

           ----读《法制教育》有感

                                         铜奖作品  周玲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前几天,无意间翻到了一本《法制教育》。书中所强调的“法制概念在我心头烙下深深的印记。“无法就会无天。”的确,没有法律,天下就会大乱。“法制”相对于“人治”,强调的是对规则的遵守,追求的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公平公正。过去的几千年里,人们曾追求过“人治”的完善,希望将万事的繁荣、社会的公正寄托在“圣人君”或“青天大老爷身上,但现实的车轮不仅一次次地碾碎了这一愿望,还将“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刻在了旧社会的门楣上。而纵观天下,法律已成为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法律的重要性,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了人们心里。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至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与每个人朝夕相伴、息息相关。事实也证明,社会越发达,对于法律的依存度越高,人们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就越高越强。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也在法律中生活,在法律中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在祖国温暖的怀抱里,坚守法律赋予的阳光。《中学生行为守则》,让我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高尚的品德,刻苦学习、快乐生活,远离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地震、消防知识的学习,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使我们学会了在灾难来临之际,如何自救、如何逃离危险,将生命之舟驶向平安的港湾。

其实,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则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只是前进的航标。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为我们指引道路。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稷,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杀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的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也照亮了他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人们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我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有记者访问一个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教授,您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是在哪儿学到的呢?”“在幼儿园。在哪里,我学到了令我终生受益的东西。比如说,有好的东西要与朋友分享,谦让,吃饭前要洗手……”由此可见,提高法制措施,并非一定要做了什么不错的举措,而是要从身边的小事落实。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法制在我身边,我们也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法解决矛盾,化矛盾为友谊了。

有一种鲜花叫法制,就盛开在我们身边。在鲜花盛开的地方,没有迷茫,没有惆怅,有的只是温情在酝酿……

我们有法制护航,在阳光下快乐成长!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韩旭东

 

 

 

 

 

 

 

 

 

 

 

猎物化的人生——读《古典之殇》有感

铜奖作品    刘欣雨

  “猎物化的人生”借鉴了《古典之殇》中的一篇文章《人生被猎物化》。

   “人生,被猎物化,被拖进了丛林”

   “人人自危,人人忧愁,随时随地欲和全世界斗智斗勇”

   “人人过着一种防御性生活,人人都在挖战壕,筑工事,然后跳进去。”

这些都摘自那篇文章,直白,透彻,是我对它的评价,这一句句真真切切的话,还不足以敲响人心头的警钟吗?

读过一篇文章,相信也有许多人曾经看过,名字叫做《品质》,很平凡的题目,却叫人深思,讲述了一名鞋匠的故事,一名生活在生活最底层的鞋匠,他将他毕生的精力放在了做皮靴上,明明可以用挣得的钱,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些,但是他要把钱投入到他的店铺和皮靴上;明明可以用钱做做广告,可以不用最好的皮革,但是他的良心告诉他不能偷工减料,他敬业的态度告诉他真材实料才是最好的,他做的皮靴质量永远是最好的,他很用心,很敬业,他为了完成最后一双皮靴,饿的营养不良,最后悄无声息的死了。即便如此,他高尚的品质和人格闪烁耀眼的光芒。

再看到《古典之殇》,看到现代的社会,不禁感叹,我们是处在一个怎样的时代啊。现在的市场上充斥的又是什么,是“人造鸡蛋”,是“毒胶囊”,是“毒奶粉”,还是“瘦肉精”,“地沟油”……化学本是用来造福人类的,却被利用,变成了祸害人类生命的根源。有毒的化学物质渗透进了我们的生活,时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是一个疯狂了的世界,商贩为了低成本,高利润,不顾他人的安全,不顾产品的品质。但是因果循环,恶人终有恶报,在他们做着这些违法勾当时,可曾想过他们的家人,也是时时遭受着相同的灾难,可曾想过别人也同样是人,他们又有什么权利来陷害别人,他们的良知在那里,他们的人性去哪儿了,他们的行为与自相残杀的野兽有何区别,我们是人,有思想,难道连这点儿辨别是非的能力都没有了吗,还是他们不愿意辨别,抑或是不屑于辨别。

人生哪,真与王开岭所说,已经被猎物化了,人呢,不得不时时刻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因为一不留神就有可能中了陷阱。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如此,那就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打击力度。我只想说光靠法是远远不够的。

王开岭说“信用和道德乃是社会最重要的生活资源和精神家当‘,信用和道德的确实已经发展成为了社会问题。为什么那些不法商贩会做出那种事情,根源就在于那些不法商贩心中道德的天平已经失衡,良知已经沦丧,信用也丧失了,他们为了暴利可以不管不顾,他们被钱迷住了双眼。此时光靠法律有何用,法律只会制止这种行为,但它阻止纠正的也仅仅是行为上的错误,内心的漏斗永远无法填平,治标不治本,再多的法律制裁也是无用功。最重要的是法律的制裁是在发现问题之后,那是,错已经犯了,无法挽回,甚至可能已经有许多人深受其害了。所以,我们要做的不光是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更多的是要用行动唤醒他们的良知,让每个人管好自己的欲望与贪念,只要稍微纯真一点,善良一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会美好很多。

就像书中所说的“怎样才算一个良性的优秀的时代?标准是:假如傻瓜也能活得好好的“要求真的不高,没有欺骗,不欺负弱者便好。几十年前,甚至几千年的人们都能做到,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受过更高等教育的我们,难道还不如他们,我们有什么理由做不到。

法制与良心的统一,才能造就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好的时代。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让我,沐浴着法治之光徒步前行!

忠于法治,才能稳步前行!

                                        ——读《哈佛凌晨四点半》有感          

                                                 铜奖作品   池 菁

  学习之余,无意间得来《哈佛凌晨四点半》,使我获益不浅。令我原本对哈佛这所神秘的名校更添敬畏之感。

  我正坐在沙发上,对面一杯咖啡热腾腾地冒着白烟好似在诉说:“快点喝掉我!”我翻开《哈佛凌晨四点半》,开启了“洗脑”模式。

  凌晨四点多的哈佛大学图书馆内,学生齐聚在此,各个打着精神,读书做笔记,没有喧闹、没有抱怨,更没有呆坐放空的。我想这就是哈佛学生从平凡走向卓越的原因之所在吧!

  “任何人每一次的成功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付出和汗水。”哈佛之师如是说。诚然,没有谁获得成功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不断超越自我,是一杯杯支撑熬夜的苦涩咖啡,是一次次苦战题海的不眠不休,是一张张永无止境的练习题积累起来的。然而,前提是诚信与法治。若是通过不法手段在一夜之间得到了别人几年甚至十几年努力后的成果,那不就等于偷盗吗?再比起那些努力后由于你的不法行为再没有成果,一次的打击留下终身遗憾呢?或许这个可怜的人儿并不知道你的不法行为给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而你却因此登上了高峰,俯瞰那些所谓真才实学的人不觉得自己是可悲的吗?因为你根本没有资格获得你已得到的。并且,在你今后的道路中,你真实的本质将会原原本本地向身边真正的高手显露。而那时你后悔,你懊恼,可就是力不从心了啊!违背法制的人,上天命运终将会给予你致命一击。

  哈佛大学圣透支了自己的睡眠用来学习,充实自己,因他们有着远大而又整密的预算:今天的失眠换来几十年的自然醒。他们深知安稳自在的日子在后头。而那些安逸在一开始一跃龙门的人,在未来打拼的日子里也不会好受,即便无事,每晚的睡眠也有一丝不安,终究会觉得少了些什么。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因一己私利走上歧途、落入法网,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迷途,不法分子的后果我们屡见不鲜。

  唯有严格地要求自己,才能做到真正的问心无愧。我们的生活是充满层层诱惑的,稍不留心就有可能坠入深渊,陷入无底黑洞,并且很难回到最初安逸的生活。因此,我们必须时刻提醒自己,做自己心灵的主人,把握好自己的内心,指引自己不断向前、达到梦想的彼岸。严于律己、爱法守法,做城市的文明人,更要做最好的自己。

  把握好适度原则,是做法治之人的前提。我们知道《哈佛凌晨四点半》中所述的大学生们每天都挑灯夜战于图书馆,不免会疲劳、会厌倦,仍继续坚持,我们要向孔子、柏拉图那样崇尚中庸,把握好一个“度”,凡是尽力而为,不要计较结果。只要过程足够充实与满足,就问心无愧,即便是没有达到自己料想的结果,也至少积累了经验。再次挑战亦会顺利很多,更有希望,更有自信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在法治中得来的更有含金量。

  《哈佛凌晨四点半》是一本我至爱的读物,它不仅仅告诉了我成功需要坚持与毅力,有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更告诫了广大的青少年们要想稳步前行,必须竭尽全力地遵守法律、提倡法治社会,做一个守法懂法护法的文明使者,让平凡的人生闪耀出异彩!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韩旭东

 

 

 

 

 

 

 

 

 

法制护航,快乐成长

                                       为你的成长插上护航的翅膀
                                                                   ——
《青少年法制课题》有感
       
因为从小喜欢看书,午后闲暇时逛逛书店,无意中瞥上一眼《青少年法制课堂》便翻看了起来。
     
“高中生抢劫5元钱沦为抢劫犯”这么一个醒目的标题立马触动了我的神经“才5元钱,怎么可能会判刑啊?”说实话,这是我的,这是我的第一感受。现实社会生活中一大批的贪官落马,这个副局长贪污几亿,那个水表厂负责人家里藏了几吨的钱财,钱财多到可绕地球好几圈。。。。。。习惯于惊人的数字,看到抢劫5元钱沦为抢劫犯这个标题还真有些不习惯。
     
仔细看下去,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根据马某提出的“弄点钱”上网,其他人一拍即合,在一处偏远处将一个人从自行车上拉下,一顿暴打后抢走5元。突发后四人相继落网,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款4000元等措施,而即将到来的高考也与他们失之交臂。
     
他们四人对于法律知识没有充分的认识,在他们看来,犯罪这与他们的生活还很远,区区5元钱,怎么可能会犯罪呢?可偏偏也正是这5元钱,他们一时的无知使他们负上了沉重的代价。他们的人生也因为这一步的走错而改变了原有的轨迹,偏离了他们的人生经纬线。他们的父母后悔一生,他们的家庭也因此而遭到破坏。
      
一步错,步步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青少年们由于年少无知,对于一些法律规定还没有形成明确的界限,什么是该做的,什么不该做,他们还略显稚嫩的脸庞充满迷惘,他们心中还没有成形概念,这个时候,扮演我们监护人角色的父母,亲人应尽到自己的职责,他们应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记得从小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对我的爱护可谓无微不至。在我上学,放学路上,他们总是风雨无阻接送我,平日就算再忙也不会留我一人在家里。我清晰记得我小时候最爱玩的游戏就是与他们玩一个被我们戏称为“狼来了”的游戏。他们在楼下,我在家里。他们扮演坏人,耍尽无数花招来骗我开门,我则需要见招拆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现在想想,在当时看来只是一个不经意的小游戏,却已在潜移默化教导我要有一定防范意识了。
曾看过2006年的感动中国,里面一个小女孩的勇敢帮助公安部门抓获了通缉已久的杀人犯。正是在学校里听过了相关的防范讲座,这个小女孩积累了一定自护意识,在发现通缉杀人犯在校车上后,她机智带领同学从中巴车上撤退,从而保护了自己的同学,又及时通知了警方,警方成功抓获逃犯。
     
拥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从而使一个12岁的小女孩成功救下了同学,也使警方抓获了逃犯。西安市的一位校长曾说过“法律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中学是影响一个人成长的黄金期,也是危险期。因此无论家长,还是学校,社会都应尽到自己的职责来帮助学生平安度过这一时期。掌握一定的法律防范意识,利于学生提高自身素质,也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人身安全也有保障。
    
个人的稳定成长也有利于和谐社会发展,个人树立起良好的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荣辱观,应当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法制课堂》为我的成长插上护航的翅膀。
               
优秀作品奖   蒋姗君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法,治人吃人——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鲁滨逊漂流记》一直被当做儿童必读的“生活教科书”,而在我看来它也是一本“法治教科书”。

这本书讲述了永不疲倦、永不安心的行动者鲁滨逊在航海途中遇到了海浪,被冲至荒芜人烟的小岛上,成为唯一的幸存者。在荒岛上,他开始自力更生,用智慧将仅存的一点食物化为他生活二十几年的原始积累。鲁滨逊在岛上还从野人手里救下“星期五”,并且在不久后他帮助英国船长夺回船,顺利返航。

所有的情节看起来都十分的自然,主题也十分的明确:极力表现鲁滨逊的进取精神以及挑战自然的信心与勇气。但当我细细回味时,有一幕场景却使我震惊:“我看见其中一个被木棍或木刀乱打一气,立刻倒了下来。接着便有两三个野人一拥而上,动手把他开膛剖腹,准备、煮了吃”。这场面想想都十分血腥,简直不敢相信亲眼看到时的心灵震撼。人吃人,这在当今社会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在当时,难道就不能制止这种事的发生吗?

当然,这也使我陷入了沉思。在当时,究竟为什么会发生那么灭绝人性的事呢?同类之间,若非逼不得已,是不会互食的,这连动物都明白的道理,为什么会发生在人类身上呢?

其实,古今中外,历史上发生的这种事并不少见。但我认为,究其本质,这其中的原因是不同的。

商纣王吃起来变态的令人发指,当时受了妲己的魅惑,居然有朝一日要吃比干的心脏,无奈何比干挖心的惨剧就此诞生。另外一道传承至今的绝品大菜烤乳猪据说也是商纣王发明的。由此类推他发明了惨绝人寰的炮烙之刑。抛开昏庸残暴,商纣王居然尝试着吃人肉,他把妲己调戏不成恼羞成怒杀掉的伯邑考整成了肉羹给了伯邑考的父亲姬昌吃,他自己有没有吃这个无从考证,反正他的的确确派人做了。这些听着就令人毛骨悚然,但在当时,这种事的发生是必然的,权力全都集中在皇帝的手上,大大小小的事他说了算,用如今的话来说,这必然会导致权力的腐败和滥用。

而在那座荒岛上,并没有什么国王,因此并不存在权力的高度集中。那么,为什么会发生那种惨绝人寰的恶行呢?

再来比较一下当今社会吧!如今,我们都生活在法治社会中,虽然也会有违法犯罪的事发生,但也不至于人吃人。一个人一旦犯罪,做了违反人性的事,自有法律的制裁。这也在相当一部分约束了那些违反人性的恶行的发生。

由此可知,在荒芜的小岛上,之所以会发生人吃人的现象,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法律的约束。

没有法律,大家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我还想到了鲁迅的《阿Q正传》中所写的那个“人吃人”的社会。不过这里的吃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人吃人”,而是精神上的“人吃人”,是制度上的“人吃人”,试问一个人的灵魂都已被整个社会吞没,一个社会只留下了一副驱壳,那国家的灭亡也就不远了。那活着的人不就等于死了吗?在当时的年代,法律被人们肆意践踏,而人吃人的气焰则在被践踏的法律之上进一步助涨。

我坚信,当鲁滨逊再次扬帆返航时,他一定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将小岛建成一个法治的社会绘成一幅在法律的框架下展示着生命力的蓝图。

法律,能治理“人吃人”,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让整个社会都协调运转。

人们,不再彷徨,不再空虚。因为有了法律,不管是肉体还是精神,你都不会被吃掉。

优秀作品奖   王申莉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林清玄散文精选》有感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是人们的行为准则,是社会生活的保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法制建设关系你,我,他。作为高中生,我们应该学习守法护法,决不做违反法律的事。   

然而社会光靠法律来维系那是远远不够的,法律是强制性的,它所涉及的范围也狭窄,那么道德的存在便很好地维护了法律,将法律所不及之处也一一囊括其中,于是这样社会才会变得更美好,你我才能在这片蓝天下共同快乐成长!   

而《林清玄散文精选》中就尽显道德之意义,你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类的思想,甚至是行为,这本书蕴含了很多哲理,这些道理可能会花费我们一生去感悟、体验,才能悟出书中的真谛。

在《布袋莲》一文中,讲述了布袋莲被羊吃光多年后又重现生机,绿意盎然的这一件事,却告诉我们枯死和失败原是必有的事,问题是,东风是不是再来,是不是能自破裂的伤口边长出更多的新芽,伤口的旧痕是不可能完全复合的,不能复合不表示不能痊愈,不能更生不表示不能新生,任何情感和岁月的挫败,总有可以排解的办法吧!正如书中所说:“要为重活的高兴,不要为死去的忧伤。倘若我们人人都怀着这种乐观的心态于世上生活,又怎会有那些阴暗的、计划良久的恶意报复呢,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啊,否则狱中怎么会有那么多执迷不悟的罪人呢! 因为命运不公而将不满倾泻于他人,报复社会呢?

 

人生的道路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人生的天空不可能永远地灿烂。面对人生,我们必须慎重,不然一不小心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也必须认真对待、充分考虑一切问题,认真做好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周密地制定计划,,未雨绸缪,预防任何坎坷的到来,任何挫折的降临,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又怎会因一时的失意而一度颓废,甚至心生邪念不满社会、因为命运不公而将不满倾泻于他人,报复社会呢?     

书中告诉我们一旦真正的坎坷来了,挫折到了,我们大可不必以为天塌下来了,杞人忧天。而应笑迎一切挑战,面对一切挫折,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那么前面必是阳光灿烂,前面必是坦荡如砥。反之我们若一直盯着坎坷,盯着挫折,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前途,走不出心里的阴影,那么坎坷与挫折就会被放大,就会像山一样压倒我们。     

举轻若重,我们慎重地对待一切。   

 举重若轻,我们轻松的面对世界。  

人生在世,除了生命,又有什么事是举足轻重的呢?     

然而,现代社会的多姿多彩,灯红酒绿,夹杂着纸醉金迷的诱惑,有多少花季少年经不住诱惑,自身道德素质低下而行为失范,走向犯罪的深渊        

其实,当你饱经社会的风霜,看透世间的人与事后,你会发现什么权利、地位、虚名、财富又算的了什么呢?不过是身外之物罢了,那又何必如此执着,不惜一切手段去索取呢?    

 所有的事,只要尽力了,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社会,对得起良心,结果与否无关要紧。重要的是心存浩然正气,心存善念与道德,那么世界才会有美好的明天。    

 道德与法律,其实是相辅相成的。     

 让我们携手法律,心存善念踏上人生的征程吧!祝你、我、他有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优秀作品奖   汪婷婷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法,我们的指路牌

看到《罗马在闪电中》这一标题时,脑海中浮现出古罗马的壮阔辉煌。如奥黛丽·赫本惊羡着世人的目光。

但林清玄笔下的、那个当今的罗马让人不禁错愕——“罗马的治安欧洲倒数第一。”

难道这座古老城市的荣光在黑巷中一起起抢劫案中奄奄一息了么?难道《罗马假日》中那洋溢着浪漫与欢快的的景象终究只能存于电影之中么?

与古罗马同样享有着辉煌过去的还有罗马法——《民法典》、《权利法案》、《独立宣言》这些划时代性的法律文献都或多或少的沿袭了罗马法的精神,法的精神让人肃然起敬。

法律是国家社会和个人行为的准绳,法治思想需根植在人人心中。当我们迷惘踟蹰时,法律告诉我们该往哪儿走,那条路是正义与光明,哪条路是邪恶与渊薮。“法”时刻存于心,何愁前路不明?

当刘少奇手举宪法悲鸣:“我是共和国主席,我个人也是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说话?宪法保证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我看到的是那个年代的疯狂以及必须捍卫法律尊严,她让我们更加理性的看待这个世界,也更能让因受不公正对待的人够到水中的浮木,感受到法律无情下的温情。

“正义可以迟到,但不能缺席。”在18岁的这样的大好年华里就被无故推上了断头台,呼格吉勒图的心中该是怎样的悲恸与愤怒!终于,在又一个18年后,那个18岁的少年终于沉冤得雪。这场“惨胜”在法律框架内部通过正常法律程序完成,法治是最终的赢家。我也希望她能一直赢下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规矩,虽不近人情,但看似无情最有情!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若有人不能守住底线给他人造成侵害,那么法将化作最锐利的武器给受害者以力量,给对方应有的报偿。

当今的罗马,万里晴空已经不再,黑夜来临、列缺霹雳,与自己当初的光荣之路背道而驰。这般大而惊人的转变正是从人心中那块指路牌腐化、坠落开始的。

在我国人治观念深植历史血脉,崇拜个人意志和权威的想法万万不能蔓延至国家未来,五千年的文明,唐朝无疑是这泱泱大国最巅峰的时刻,多少人想像重回罗马一样许着重回盛唐的大愿。可这些毕竟东流而去,放眼当下,法治之路定是条复兴之路。

闪电中的罗马和历史书中的罗马这巨大落差需靠法治来填补,让我许下和林清玄一样的愿,若有幸能至罗马一睹风采,希望那座城市犹如法治之风盛行的中国,让人感受的光亮与安心!就如电影里的安妮公主,她几乎是歌颂道:“罗马!无疑是罗马!”

林清玄认为他实现愿望的可能性微小如硬币落入许愿池的“扑通”闷响,但仍抱着这微小的愿想。而如今我们心中的法治愿望不是“扑通”的闷响,而是“轰隆”的巨雷,闪电映照出那块指向远方的指路牌!

优秀作品奖     刘乐纳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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