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中外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满足我校学生参与国际教育文化交流的需求,自2005年以来,我校先后开展了AFS、YFU、ISE等面向在校高中生的学年国际文化交流项目,学生分赴美国、德国、芬兰、比利时、捷克等国家进行年度交流,收获了成长的喜悦。
观看 2015-2016 年 AFS 国际文化交流项目宣传片(高清版),请点击:
召唤篇:http://v.qq.com/page/b/f/8/b013430t7f8.html
暖意洋洋篇:http://v.qq.com/page/v/p/5/v01350nhsp5.html
多彩世界篇:http://v.qq.com/page/t/e/l/t013523hfel.html
2015-2016学年度国际交换生交流项目已于近期启动,现将学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凡通过遴选的学生于每年7、8月份分批前往各国开展为期一学年的文化交流。交换生将作为家庭成员,被安排居住在经精心挑选的当地志愿接待家庭中,深层次体验异国文化和生活方式,同时就近入读公立中学,为将来进入世界名校就读做好准备。
二、选派国家
欧洲:意大利、比利时、捷克、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德国、匈牙利、冰岛、拉脱维亚、荷兰、挪威、葡萄牙、俄罗斯、瑞士、瑞典、奥地利等
美洲:美国、阿根廷、巴西、玻利维亚、秘鲁、哥斯达黎加等
其他:泰国、土耳其、南非、埃及、突尼斯等
三、参加对象
高一、高二年级在校生,自愿申请。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性格开朗,积极进取,社交能力强,有较强的生活自理和环境适应能力;
4.兴趣广泛,知识面广,学习能力强,并掌握一门外语;
5.有参加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意愿;
6.得到家长支持,并且家长有能力承担相关费用。
(二)年龄要求:15-17周岁的在校中学生(初、高中学生,具体要求详见“2015-2016年度AFS国际文化交流项目目的国、年龄要求及项目费一览表”)。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5日
六、报名地点:校务办公室或各班班主任处
报名时请上交《AFS国际文化交流项目学生申请表》(附件5),申请表可自行下载并打印或者到校务办公室领取。
咨询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88102323
黄老师 电话:18912337663
电子邮箱:tjbtw@{域名已经过期}
七、项目费用
项目费用因接待国家不同而各异,大致在6-12万人民币左右,详情请见附件。
八、奖学金机会
为给更多中国学生,尤其是家庭条件不富裕但品学兼优的学生创造参加文化交流活动,放眼世界的机会,经与接待国组织协商,全国办将设立国别专项奖学金。
奖学金种类及金额因年度而有所不同,详细情况及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2015-2016年度AFS国际文化交流项目遴选的通知.doc
附件3.2015-2016年度AFS国际文化交流项目招生简章.doc
附件5. AFS国际文化交流项目-正式申请表(2014版).doc
我校参加AFS、YFU年度交流项目学生选登
赴美国交流学生王千瑞的文章《圆一场美梦》在YFU年册中刊登。
2013年7月参加YFU美国项目回国的孙博文同学正在申请美国的大学,托福和SAT2高分通过。
2014年8月,我校有三位同学赴德国参加YFU项目年度交流,资料稍后陆续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