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党建群团>>团委>>国旗下讲话>>文章内容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五周升旗仪式
发布时间:2021-12-06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陈雪菲

12月是法制宣传月,刚刚过去的124日是国家宪法日,作为时代新青年,田中学子主动学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争做法制青年!

126日的升旗仪式上,来自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的于娜法官为全体师生带来了以贯彻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于法官用生动活泼易懂的案例和语言普及了宪法知识,拉近了学生和国家根本大法的距离。

微信图片_20211206164653.jpg各位同学、老师:

大家早上好。同学们,请大家仔细看一下头顶上这面熟悉的国旗,有没有好奇心比较强的同学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呢?又有没有同学想过,我们为什么一定要上学?在学校为什么要讲普通话?我们为什么要爱护学校内的公共设施,不可以随意破坏呢?答案其实就明确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如果将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比作是一颗大树,那么《宪法》就是树根,其他法律就是枝丫,所有其他法律都诞生于《宪法》,服从于《宪法》精神,并且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宪法》作为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以及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其他如《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涵盖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法律,都是以《宪法》为依据而制定。

有的同学可能会觉得,《宪法》条文太过专业,自己理解不了,怎样才能学好《宪法》呢?我们上面讲道,宪法其实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可以通过具体的情境来学习和理解《宪法》。比如“公民财产权”,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所以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的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诱使受害人向犯罪分子打款、转账的行为,侵犯了受害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其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当然,相比于事后惩戒,事前防范更加重要,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们一定要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增强反诈骗意识,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宪法》是神圣的,但它不是高高在上的,《宪法》又被称为“母法”,就像母亲一样保护着我们每一个公民。《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12.4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就是为了推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进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尊重《宪法》,学习《宪法》,并且运用《宪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我们行动起来,在成长的道路上与《宪法》同行。

谢谢!


在民主与法治的阳光下,于法官佩戴于左胸前那枚由天平、华表、齿轮和谷穗组成的法徽与身后青年学生代表身上火红的共青团团徽相呼应,愿青年学子心怀信仰,做法治少年!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